大名十二

永不随波逐流。

【凯歌】七年之痒

傻白甜
没什么剧情
但是故事我应该讲清楚了
ooc与真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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桌子上摆的玫瑰是王凯送的,有些焉了,但仍被胡歌插在瓶子里精心照料着,他舍不得扔。

男人四十一枝花这句话是没错的,王凯从前几年冒出头来到现在事业可以算的上是如日中天。两个人都很忙,独处的时间很少,总有那么一个人会很晚回家,另一个人偶尔会等,但大多数时间是不会的,因为太忙太累。

有那么一段时间王凯忙到天天很晚才回来然后一回来沾床就睡。他鞋都忘了脱,但总不会忘记给胡歌一个晚安吻。

这让胡歌多少安了些心。

胡歌想,也许是自己年纪大了,喜欢想东想西也没法子南北不着调儿了。这些年他母亲催过了多少次他结婚,被他含糊着略过去。他后来接电话的时候,老人再提起他找对象的事儿,他都会本能的看向王凯。其实看他做什么呢?选择不说的人是胡歌,王凯只是被动接受了而已。好吧只要王凯再坚持那么一下,也许只是一小下。胡歌就会妥协的。可是王凯没有,他向来尊重胡歌的选择。

哦是这样的,他向来该死的尊重他的选择。

后来有一段日子里他们都陷入了一个奇妙的死循环,他工作彻夜加班的时候,王凯在休假。而他休假的时候,王凯在加班。这像注定好了的一样让人抓心挠肺似的难受。那一段时间胡歌觉得自己就想月亮,喜欢上了太阳。他隔着不断重复的轮回追赶,日啊。

日啊。

从他们开始谈恋爱到现在已经七年了,七年的时间也许不算太长,但这段光阴也算是他生命里最美好的一段时间了。在这段时间里遇见王凯,像是上帝垂怜。

可是生命不仅仅七年,它比七十年都还要长。

如果胡歌再年轻一点,年轻个那么几年,也许他会不以为意。大千世界如此繁华,他会这么说。他有资本挥霍,所以他不考虑未来。

在他没有遇见王凯之前,他随心所欲,一切都很好。

他也从来不认为自己是个痴情种子,不觉得自己能够安定下来。他觉得自己永远不会为了某一个人迁就自己顺应所谓的生活,不会不厌其烦的重复磨合只为和另一个人一起生活。所有他以前觉得不能想象的事情,在遇见王凯以后,都被打破了。

可是他自己心甘情愿,并为之甘之如饴。

那段他加班的日子里,王凯的电话总是很多,他回到家里总会看到桌子上热腾腾的饭菜,王凯一个从来不下厨的男人为了他甚至去网上专门学习了上海菜的做法,反反复复的练,在零下三度北京的冬天,翻越了大半个北京城到深山野林里为他送饭。

所以胡歌从来都承认,被王凯喜欢的感觉很棒。和这样的人共度一生真的很好。他觉得他已经被王凯宠到了非他不可的地步。他想,他不能接受他的离开。

所以他现在如此的患得患失。这也并不是没有理由的。

并不是仅仅因为七年之痒这个传闻,还因为很多事情。

比如最近王凯总是凌晨才回家,而他并没有什么公告要赶。比如最近王凯身上莫名的香味,或许是香奈儿或许是Coco,甚至古龙水。或许王凯最近日益冷淡的态度,他好像在瞒着胡歌什么。

胡歌想,这些证据都不够斩钉截铁。况且他也不需要证据用来证明什么,反正不会是什么令他高兴的事。

可是这种感觉说到底还是太憋屈了,真的太憋屈了。把胡歌一一米八顶天立地大老爷们儿憋屈得跟个娘们儿一样伤春悲秋疑神疑鬼。敏感得堪比林黛玉。

怪谁呢?哦,都怪该死的爱情。

他没可能抓住王凯的领子要他给他一个解释,事实上他想这么干,但是理由实在不充分。

他不想无理取闹,他这么大年纪的人了,才不会干那么任性且幼稚的事情,他想,然后把瓶子里的玫瑰丢进了垃圾桶里。

半晌,他叹了口气,又重新把它们都捡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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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段时间王凯的确很忙,但是并不是忙工作。

他面带微笑的做着这些事情,甜蜜得就像被泡在了蜜糖罐里。

也许每段轰轰烈烈的爱情结尾都是平淡。王凯也曾经那么以为。

他以为爱情最后都会变成习惯,或者被转变成亲情以此来确保它的长久与稳定性,他以为这世界上没有永不变味的爱情,以为他也会有他以为的婚礼,看起来幸福也算得上幸福的人生。

可是他现在不这么认为了,遇见胡歌以后就不了。

说起来其实挺难为情,可是每一个沉溺于爱情的男人都是智商为负数的啥子,王凯负到了无穷大。

他以前从来没有想过生活会有这么大的转变。所有他以前以为不可能发生的事情,比如为了一个人花费所有的空闲从只会泡方便面进化成满汉全席样样拿手,比如仅仅因为对方腰不好就学针灸学按摩就差没有学医考证济世救人了,比如为了他一个电话守着手机十个小时并且之所以没有继续守下去是因为那个人打电话来了。

他从来没有想过他会这么喜欢一个人,并且每一天都比前一天更加喜欢。如果他在几年前的自己面前这么说他想他一定会被自己鄙视到尘埃里。

可是有什么办法呢?那个时候他还没有遇见胡歌。而现在一切都不一样了。

可是有什么办法呢?毕竟爱情的力量是如此伟大。

那个时候他就像青春期里的小男孩,哦不,小女孩一样爱幻想,憧憬着以后。他从来没想过生活有些时候会这么磨人,它不让任何人犯错,但是它就是可以让所有人都觉得不舒服。

他们也吵架,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通常王凯会忍让,有一次他没有。那一次他是真的很生气,不是为那件事情本身,而是一直以来积压的怨气。

比如对胡歌养的那几只猫不讲道理的嫉妒,比如生气胡歌选择不公开他们的关系。其实他理解胡歌这么做的原因,毕竟都是成年人。可是那一刻他希望胡歌选择公布,选择告诉全世界,就算那样做不行。又有什么不行的,他当时期待着,就算幼稚任性这么一回,不要考虑那么多。

胡歌没有陪他一起幼稚。

其实想起来很多时候就是因为这么些说不清道不明的情绪,横亘在心里渐渐被磨成茧,长成刺。王凯把胡歌放在心尖儿上,给了他伤害他的权利,甚至他的一举一动都牵动着他。

爱情就是这样,王凯想,爱情就是这样。

他们的关系一直都是个秘密,胡歌的选择,王凯也尊重。他一直期待着有那么一个明天,胡歌会跟他规划一下他们的未来。

一座不太大但是足够温馨环境足够美好的房子,一个在领养院里领养的孩子,两个也可以。一个婚礼两枚戒指,还有老了的时候他一定要买两套摇摇椅,坐着和胡歌一起唠嗑看电视。如果可以的话,少养两只猫,让胡歌多费点儿时间来养他。

或者怎么样都好,只要胡歌愿意,他们就能一起创造。

可是他现在年纪渐渐大了,他会老,他需要一个爱人,一个老伴儿,不仅仅是谈恋爱。要互相依靠,互相依偎,从此寒冬酷暑,前路漫长,都一切扶持着走过。

他想要胡歌,再贪心一点儿,他要他的一辈子。

他让别人陪他买戒指,挑礼服,婚礼蛋糕和红酒。他不知道怎样的求婚才算浪漫,可是他早已把自己献给了他。

哦去他妈的七年之痒,他永远都不会痒。

这也不对。

好吧在某些时候,看到胡歌的某些时候,下面会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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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歌来来回回把玫瑰花扔垃圾桶了五次,又捡起来,又扔。

他知道这种行为很幼稚,然后他又重复了一遍。

他想,无论如何,这次他都要质问王凯搞清楚事实真相,否则他一个大老爷们儿整天怀疑这儿怀疑哪儿还干不干别的事儿了。

他就把手中的玫瑰丢进了垃圾桶里,想,他要王凯给他买一束新的。如果王凯不买,他就再也不要了。

然后他听见了敲门声,他深吸了口气,去开门。

王凯给他买了一束新的玫瑰。崭新的,还沾着露水的玫瑰。还有什么其他闪闪发光的东西。

胡歌,一个一米八顶天立地的大老爷们儿,在门口红了眼眶,有些想哭。

他愤愤的想,哦这该死的爱情。

然后他咧开了嘴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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